

海運是以船舶完成國際主運輸的物流方式,但企業真正要安排的,不只是貨物在海上的那幾天。從確認交易條件、選擇整櫃或併櫃、取得報價與訂艙確認,到備貨、VGM、出口報關、進港、開航、轉運、到港清關與交付,每一段都會影響總成本與交期。
對外銷團隊而言,海運 會直接影響承運人是否收貨、貨物能否按期交付,以及事故後能否索賠。若在接單前沒有釐清適用條件與負責人,可能造成拒載、延誤交貨,甚至因文件或期限錯誤而失去索賠權。
因此,第一次安排海運時,先不要只問「一櫃多少錢」或「幾天會到」。比較有效的做法是先整理同一批貨的路線、日期、重量、體積、貨性、服務範圍與交易條件,再請貨代或航商用相同口徑回覆價格、船期、截點與不含項目。
海運適合什麼貨?先判斷整櫃或併櫃
海運通常用在貨量較大、單位運輸成本重要,而且交期能容納港口、場站、報關與可能轉運時間的案件。若貨值高、交期非常急,或供應中斷成本遠高於運費,企業還要把其他運輸方案納入評估;本文不展開空運教學。
一般企業貨常先在整櫃與併櫃之間做初步選擇:
| 比較項目 | 整櫃 FCL | 併櫃 LCL |
|---|---|---|
| 作業方式 | 一票貨通常獨立使用一只貨櫃 | 多票貨在貨運站集貨、裝櫃,到港再拆分 |
| 適合情境 | 貨量較穩定、希望掌握裝櫃安排、貨物不宜與他貨混裝 | 貨量不足整櫃、可接受集貨與拆櫃節點 |
| 時程注意 | 提空櫃、裝箱、VGM、進港與還櫃 | CFS 收貨截止、集貨、拆櫃與提貨安排 |
| 成本注意 | 櫃型、拖車、場站、逾時還櫃 | 最低計費、材積/重量基準、集散與目的地拆櫃費 |
這不是只看材積就能決定的題目。還要一起比較貨物重量、包裝強度、是否怕混裝或多次搬運、目標交付日、起訖地服務範圍,以及起運地與目的地的完整費用。
海運流程九步驟
1. 先確認交易條件與交貨點
在詢價前,買賣雙方應先確認使用哪一個 Incoterms® 規則、版本與精確地點。ICC 的 Incoterms® 2020 資料把各規則用來分配運輸義務、成本與風險;但它不會替你選航商,也不會自動涵蓋所有運送與付款條款。
若賣方只負責送到台灣港口,與賣方負責送到買方城市,詢價範圍完全不同。地點寫得越模糊,越容易在目的地費用、末段配送與延誤責任上產生爭議。
2. 整理貨況與出貨窗口
把貨名、用途、件數、包裝、單件尺寸、總體積、毛重、預計貨好日與最晚需求日整理成一份資料。若貨物含鋰電池、化學品、液體、磁性物質,或可能超尺寸、超重、需要溫控,不要先用「普通貨」詢價再補充;特殊貨況會影響航商是否接受、所需文件與費用。
3. 用相同範圍詢價
至少要求每份報價寫清楚:起點與終點、CY/CFS/門到門範圍、預計路線、直航或轉運、基本海運費、起運地與目的地費用、可能調整的附加費、幣別、有效期、付款方、free time 與不含項目。
基本海運費不等於總成本。以 Maersk 的第一方契約定義為例,Ocean Base Rate 不包含可能適用的附加費與附帶費用。
Maersk Terms 各家名稱與計價方式不同,因此這項資料只能用來說明「base rate 不是 all-in」,不能拿單一航商條款套用所有報價。
4. 取得訂艙確認
選定方案後,向貨代或航商提出 booking。訂艙確認通常會帶有訂艙號、預計船期、路線、設備或進倉指示,以及 SI、VGM、報關與進港等截止時間。
請把 booking confirmation 當成這一票貨的作業控制表,而不是一張「保證裝船證明」。船期可能調整;企業也仍須在期限內完成貨物、文件、報關、VGM 與進港要求。
5. 備貨、包裝與裝箱或進倉
整櫃通常會涉及提空櫃、工廠裝箱、封櫃、拖車與進港;併櫃則依指定時間把貨送到 CFS,由承攬業者安排集貨。包裝要能承受海運途中的堆疊、濕氣、搬運與可能的轉運,標示也要與文件一致。
裝箱後記錄實際件數、重量、櫃號與封條號。不要用訂單預估值直接取代現場資料,否則 SI、VGM、報關與提單草稿可能互相矛盾。
6. 提交 VGM、SI 與商業文件
VGM 是 packed container 的驗證總重。IMO 說明,SOLAS 下的 shipper 負責取得並及時提供 VGM;驗證可採整櫃秤重,或依裝箱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的方法,把貨物、包材、棧板、墊料等重量加上櫃皮重。
VGM 是裝箱貨櫃符合裝船要求的必要條件之一,但不是保證一定裝船。IMO 同一頁也指出,船長仍保留是否接受貨櫃裝船的最終裁量。
台灣的 VGM 格式、傳遞方式與截止時間,應依這一票貨的航商、場站與訂艙確認重查。交通部航港局
SI(Shipping Instruction)則是提供給航商製作提單或海運單的重要資料。Hapag-Lloyd 的第一方操作說明顯示,SI 會使用 booking/B/L number、當事人、文件形式與貨物描述等資料。
Hapag-Lloyd 實務上應讓 SI、商業發票、裝箱單與報關資料的品名、件數、重量與當事人保持一致。
7. 出口報關與進港或進倉
台灣關務署說明,出口貨物報關應填送出口報單並檢附必要證件;需要哪些特殊證件,取決於貨品與適用法規。關務署
通關也不是每票都會走相同步驟。關務署把自動化通關分為 C1 免審免驗、C2 文件審核與 C3 貨物查驗。
關務署 因此排程不能預設一定是 C1;若貨物被要求文件審核或查驗,仍要有處理空間。
8. 裝船、開航、轉運與文件確認
貨櫃完成放行並符合場站與航商要求後,才進入裝船與開航階段。若路線需要轉運,還有轉運港銜接。企業應追蹤實際離港事件、路線異動與預計到港日,並及時把資訊提供給買方。
提單草稿收到後,應核對 shipper、consignee、notify party、港口、貨描、件數、重量、櫃號、封條與付款條件。至於使用紙本正本提單、海運單或其他文件形式,應依買賣契約、信用狀、承運人與放貨安排確認;本文不把這一段擴張成提單法律指南。
9. 到港、清關、提貨與還櫃
貨物到港後,目的地通常仍有到港通知、文件換單、進口清關、稅費、碼頭或貨運站作業、提貨、末段運輸與空櫃歸還。誰安排與付費,要回到交易條件及報價範圍。
若超過約定 free time,可能產生 demurrage、detention 或其他倉儲/場站費用。承運人對場內、場外、起算點與費率的定義可能不同,應保留英文項目並逐票查正式條款,不用一套中文譯名或固定天數套用所有港口。
海運費用怎麼拆?不要只看基本運費
可以把總成本拆成四層:
| 成本層 | 常見項目 | 比價問題 |
|---|---|---|
| 起運地 | 工廠提貨或拖車、集貨、文件、報關、場站、秤重、封條、裝拆櫃 | 起點在哪裡?哪些已含? |
| 主運輸 | 基本海運費與依航線、日期適用的附加費 | 幣別、有效期、轉運與可調整項目是什麼? |
| 目的地 | 文件、碼頭/場站、拆櫃、清關、末段配送 | destination charges 是否已報?由誰支付? |
| 例外與風險 | 查驗、倉租、逾時使用貨櫃、改單、取消、危險品、超重或超尺寸 | 觸發條件、free time、費率表與責任方是誰? |
關稅、進口稅與商品法規成本不是基本海運費。貨物保險也應獨立確認;不要把承運人的責任範圍,當成貨損時必然獲得完整貨值賠償。
海運要多久?用里程碑估,不用固定天數猜
估時前先問:「從哪一刻算到哪一刻?」港到港、工廠到港、工廠到買方倉庫,答案完全不同。
建議用下列里程碑建立排程:
- 貨物可出廠日;
- 詢價與艙位確認;
- 提空櫃、裝箱或 CFS 收貨窗口;
- SI、VGM、報關、進港/進倉截止;
- ETD 預計開航日;
- 直航或轉運與銜接;
- ETA 預計到港日;
- 到港文件與進口清關;
- 提貨、拆櫃/卸貨、末段配送與還櫃。
ETD 與 ETA 都是預計值。UNCTAD 的 2025 海運報告指出,繞航、港口壅塞與地緣政治會同時影響成本與可靠度;這項資料可用來說明海運存在波動,不能把報告中的歷史數字當成 2026 年某條航線的即時狀況。
若買方有展會、產線或促銷檔期,應從「最晚可交付日」倒推,並依是否轉運、季節、目的港清關與貨物特殊性預留緩衝。本文不提供通用固定天數,因為那會讓排程看似精準、實際上不可執行。
訂艙前要準備哪些資料?
Maersk 的訂艙說明把起訖地、服務模式、日期、貨物資料、櫃型/數量與每櫃重量列為海運訂艙的重要資料,冷藏、危險品與超尺寸貨還需要額外資訊。
企業可先準備這份清單:
- [ ] 起運地、裝貨地、出口港;
- [ ] 目的港、交貨地,及港到港、CY、CFS 或門到門範圍;
- [ ] 預計貨好日、希望開航窗口、最晚需求日;
- [ ] 貨名、用途、HS/CCC 候選號列;
- [ ] 件數、包裝、每件尺寸、總體積與總毛重;
- [ ] 整櫃或併櫃需求;整櫃設備類型與數量;
- [ ] 是否含電池、化學品、液體或其他特殊成分;
- [ ] 是否為危險品、冷藏、超尺寸或超重貨;
- [ ] Incoterms® 規則、版本與精確交貨點;
- [ ] shipper、consignee、notify party 基本資料;
- [ ] 運費、起運地與目的地費用的付款方;
- [ ] 是否有信用狀、指定航商、不得轉運或文件形式要求。
台灣出口前,還應用正確的 CCC/HS 號列到國際貿易署系統查詢輸出規定,確認是否涉及許可或主管機關文件。國際貿易署
Booking、SI、VGM、報關與提單怎麼接起來?
| 項目 | 目的 | 企業控制點 |
|---|---|---|
| Booking | 申請艙位與運送安排 | 路線、日期、貨況、服務範圍、付款方 |
| Booking confirmation | 提供本票訂艙與操作資訊 | 逐項記錄 SI、VGM、報關、進港等 cut-off |
| SI | 供航商製作 B/L/Sea Waybill | 當事人、品名、件數、重量、港口與文件形式 |
| VGM | 提供裝箱貨櫃驗證總重 | 正確取得、授權簽署、按指定格式及時傳遞 |
| 出口報關 | 向海關申報並取得放行 | CCC/HS、證件、invoice、packing list 與實貨一致 |
| B/L draft | 確認運送文件內容 | 在截止前核對並修正,不把草稿當最終文件 |
ONE 的線上系統把 schedule、booking、SI、VGM、B/L 與 tracking 分成不同功能,也反映它們是相連但不能互相取代的任務。ONE
海運最容易多花錢或延誤的地方
- 貨好日反覆改,卻沒有同步調整 booking 與截點。
- 詢價時漏報重量、尺寸、電池或化學品,訂艙後才被重報價或拒收。
- invoice、packing list、SI、VGM 與報單資料不一致。
- 只盯 ETD,沒有追蹤提空櫃、CFS 收貨、報關與進港截止。
- 把「有 VGM」誤認為「一定上船」。
- 預設每票通關都是 C1,沒替文件審核或查驗留時間。
- 只比基本海運費,漏看目的地費用與 free time。
- 沒確認買方何時能取得文件、辦清關與提貨。
- 不查貨代/承攬業者當下許可狀態。台灣可使用航港局航業法公司資料查詢。
若貨物可能屬危險品,應由合格人員依現行 IMDG Code 分類並向承運人確認接受條件。IMO 顯示 IMDG Code 2024 Edition(Amendment 42-24)自 2026 年 1 月 1 日強制適用;版次、分類與承運人要求仍應在實際出貨前重查。
比較海運報價的十點檢查表
- 起點、出口港、目的港與最終交貨點是否相同?
- 是 CY、CFS、港到港還是門到門?
- 整櫃/併櫃、貨況、重量與體積是否用同一組資料?
- 是否直航?若轉運,路線與轉運點是否揭露?
- 報價包含哪些起運地、主運輸與目的地項目?
- 哪些 surcharge 可在有效期內調整?
- 幣別、稅、匯率基準與付款方是否清楚?
- free time、demurrage、detention 與其他倉儲費如何計算?
- 船期、艙位與設備是預估、確認還是保證?
- 危險品、超尺寸、查驗、改單、取消與延誤有哪些額外條件?
三份報價若服務範圍不同,就不是同一件商品。先把缺漏項目補齊,再比較總成本、時程風險與作業能力。
海運常見問題
海運要多久?
沒有一個適用所有航線的固定答案。先界定從貨好、出口港開航,還是到買方倉庫開始計算,再以該票 booking confirmation 的 ETD、ETA、轉運與各項 cut-off 建立排程。
海運費怎麼算?
至少拆成起運地、基本海運與附加、目的地,以及例外與逾時費用。若只收到一個總數,應要求列明服務範圍、有效期、幣別與不含項目。
VGM 是貨物重量嗎?
不是。VGM 是裝箱貨櫃的驗證總重,包含貨物、包材、棧板、墊料等以及貨櫃本身的皮重,並須依核准方法取得。
有 VGM 就一定能裝船嗎?
不一定。VGM 是裝船必要條件之一,但貨櫃仍須符合報關、進港、文件、承運與實際營運安排,船長也保留接受裝船的最終裁量。
海運一定要用紙本正本提單嗎?
不一定。文件形式要依交易契約、付款方式、信用狀、承運人服務與目的地放貨安排確認;不要在訂艙後才問買方需要什麼。
海運一定要保險嗎?
是否有契約或法規要求要逐案看,但企業應把承運責任與貨物保險分開評估。貨值、包裝、路線、轉運、溫控與交期都會影響是否需要額外保障。
來源
- IMO:Verification of the gross mass of a packed container
- IMO: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
- IMO:IMDG Code 2024 Edition
- 交通部航港局:我國貨櫃總重驗證 Q&A
- 交通部航港局:航業法公司資料查詢
- 財政部關務署:出口報關應檢送之文件
- 財政部關務署:C1、C2、C3 有何不同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貨品分類及輸出入規定查詢
- Maersk:Mandatory booking information
- Maersk:Ocean Rate Anchor terms
- Hapag-Lloyd:Shipping Instructions User Guide
- ONE:eCommerce
- ICC:Incoterms® 2020 wallchart
- UNCTAD:Review of Maritime Transport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