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P 貿易條件是 Incoterms® 2020 的「目的地交貨」(Delivered at Place)。賣方要安排並支付貨物運到約定目的地的運輸,並承擔貨損風險,直到貨物已到該地點、仍在到達運具上,準備由買方卸貨為止。買方通常負責卸貨,以及目的國的進口清關、關稅與相關稅費。ICC Academy
在實務上,這項貿易條件決定買賣雙方的交貨點、風險移轉、費用與清關責任。若團隊沒有留下可追溯的判斷與證據,可能讓報價少算成本、現場沒有人能履行義務,或在貨損後才發現責任認知不同。
這代表核心不是「送到某個國家」,而是雙方寫下的精確目的地與點位。倉庫、機場、港口或邊境都可以是約定交貨地;寫在哪裡,賣方的運費與風險原則上就到哪裡。
DAP 買賣雙方責任與費用表
| 項目 | 賣方 | 買方 |
|---|---|---|
| 包裝、標示與依契約備妥貨物 | 負責 | 依契約驗收 |
| 出口清關 | 負責 | 必要時提供資料 |
| 過境海關手續 | 負責 | 必要時協助 |
| 運送至指定目的地 | 安排並支付 | 配合收貨 |
| 到交貨點前的貨損風險 | 承擔 | — |
| 從到達運具卸貨 | 通常不負責 | 負責作業與風險,通常負擔費用 |
| 目的國進口清關 | — | 負責 |
| 進口關稅與相關稅費 | — | 負責 |
| 替買方安排貨物保險 | 無強制義務 | 依自身風險評估 |
此條件可用於公路、鐵路、空運、海運與多式聯運。賣方雖然沒有替買方投保的規則義務,卻承擔到指定目的地前的運送風險,因此仍應依貨值、路線與承運人責任評估保險,而不是把「沒有強制義務」理解成「不需要保障」。
DAP 的風險何時轉移?
風險在三個條件同時成立時由賣方轉給買方:
- 貨物已抵達契約寫明的目的地與點位;
- 貨物仍在到達的卡車、飛機或其他運具上;
- 貨物已交由買方處置,準備卸貨。
例如契約寫:
DAP Buyer Warehouse, Dock 3, 123 Example Road, Rotterdam, Netherlands, Incoterms® 2020
卡車抵達倉庫的 3 號卸貨碼頭,貨物可由買方卸下時,賣方完成交貨,風險轉給買方。若只寫 DAP Rotterdam,雙方可能對「港口、貨運站還是買方倉庫」產生不同理解,連等待費、末段運費與事故責任都難以判斷。
卸貨費被運價包含,不代表卸貨風險也在賣方
原則上由買方負責卸貨及卸貨風險。不過,賣方與承運人簽的運輸合約可能已包含卸貨費,這筆成本也可能反映在賣方報價中。
ICC Academy 提醒,成本是否被運輸合約包含,與卸貨風險由誰承擔要分開處理。ICC Academy
因此報價時最好另寫:誰預約卸貨時間、誰準備堆高機與人員、運價是否含卸貨費,以及等待、倉租或無法卸貨所產生的費用如何處理。

DAP 清關與關稅由誰負責?
依此條件,賣方負責出口清關,以及運輸路線需要的過境海關手續;買方負責目的國進口清關、進口許可、關稅與相關稅費。
這也是常被誤解的地方。「賣方安排運到買方倉庫」不代表賣方也會辦完進口。實務上,貨物抵達目的國後可能要先等待買方完成清關,才能繼續送往倉庫。如果買方文件不齊或延遲清關,倉租、滯箱、等待費與貨損風險容易產生爭議,應在契約另訂通知與費用處理方式。
送抵目的地也不等於「含稅到貨」。若買方要求賣方同時處理目的國進口清關與稅費,才需要評估 DDP;但賣方是否能在目的國合法擔任進口人、取得稅籍與產品許可,必須先向當地報關與稅務專業人士確認。

DAP 與 DDP、DPU、EXW 有何不同?
| 比較 | DAP | DDP/DPU 的差異 |
|---|---|---|
| 與 DDP 比較 | 買方辦進口清關並負擔關稅、稅費 | DDP 改由賣方負責進口清關與稅費 |
| 與 DPU 比較 | 買方卸貨並承擔卸貨風險 | DPU 由賣方在指定地點卸貨後交付 |
| 與 EXW 比較 | 賣方安排運至目的地待卸,並辦出口與過境手續 | EXW 在約定起點備妥待取、未裝車;買方安排後續運送及適用的出口、進口清關 |
與 DDP 比較,兩者都可在目的地、貨物準備卸下時交貨,最重要差異是進口清關。與 DPU 比較,兩者都把進口清關留給買方,主要差異是卸貨。
DAP 和 EXW 的交貨點差在哪裡?
主要差別在責任從哪個地點交接:前者由賣方把貨運到約定目的地、待買方卸貨;EXW(Ex Works,工廠交貨)則由賣方在約定起點備妥貨物供買方提取,未裝上買方收貨運具。買方在 EXW 下還要處理後續運送及適用的出口、進口清關。跨境採用時,先確認買方能否辦出口;若不能,應與貨代評估其他適用條件,不只比誰報價較低。參考 ICC Academy:EXW 與 FCA 的責任說明。
DAP 報價單與契約怎麼寫?
建議依下列格式:
DAP [精確目的地與交貨點], Incoterms® 2020
不要只寫 DAP USA、DAP Europe 或一個城市名稱。報價前至少確認:
- [ ] 完整地址、機場/港口、航廈、倉庫門號或卸貨點;
- [ ] 買方能否在目的國辦理進口與取得必要許可;
- [ ] 誰安排卸貨人員、設備與時間窗;
- [ ] 運輸合約是否已包含卸貨費;
- [ ] 清關延遲、等待、滯箱、滯港與倉租如何分配;
- [ ] 賣方需要買方提供哪些進口文件;
- [ ] 到交貨點前的貨物保險如何安排;
- [ ] 報價、形式發票、信用狀與運送指示是否使用相同條件與點位。
付款方式、所有權移轉、驗收、遲延交貨、違約、準據法與爭議處理不由貿易條件自動決定,仍要寫進買賣契約。Trade.gov

台灣報關為什麼不能只看 DAP 三個字?
貿易條件處理買賣契約的交貨責任分配;進口完稅價格與報單欄位則依台灣關稅法及海關規則處理,兩者不是同一層次。
台灣關務署在 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告說明,實際交易若採非通關申報使用的單價條件,仍需依規定換算並揭露運費、保險費、搬運費與裝卸費等價格要素。
關務署 2026 年 7 月 6 日「何謂交易價格?」FAQ亦說明,進口完稅價格原則上以貨物由輸出國銷售至台灣的實付或應付交易價格為基礎。
實際 DAP 進口案應在申報前請受託報關業者或進口地海關確認換算與應加、應減費用;本文不提供個案報關或稅務意見。
小結:先寫交貨點,再核對責任
採用 DAP 報價前,先寫明精確交貨點,確認買方能辦進口與卸貨,再拆開運費、卸貨費、保險及延誤費用。遇到進口資格或完稅價格的個案問題,應在承諾價格前找目的地報關、貨代或稅務專業人士確認。
DAP 常見問題
DAP 運費誰付?
賣方安排並支付貨物到契約指定目的地的運輸。目的地之後的運輸由誰負責,取決於該點是否已是最終收貨地及契約另行約定。
DAP 關稅誰付?
目的國進口清關、關稅與相關稅費由買方負責。
DAP 卸貨誰負責?
買方負責卸貨與卸貨風險,通常也負擔費用;若賣方的運輸合約已含卸貨費,需在報價中說明,避免重複付費。
DAP 包含保險嗎?
DAP 沒有要求賣方替買方安排保險。不過賣方承擔到指定目的地前的風險,雙方都應依自身風險決定保障。
DAP 一定是送到買方倉庫嗎?
不一定。目的地可以是倉庫、港口、機場、邊境或其他約定點,必須以契約寫明的精確地點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