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訂艙確認書(Booking Confirmation)是承運人對本票運送安排與適用條件的回覆,讓出口承辦核對船名航次、港口、貨櫃與作業截止等資訊。它要與適用運送條款一起閱讀,不能取代補料、提單或已裝船證明。
一個時間抄錯,可能讓拖車、報關與文件作業無法銜接。確認書上的預估開航時間也不等於所有工作都能等到開船前才完成;截單、重量資料與貨櫃進場可能各有不同時點。
收到文件後,先把安排、各項截止、責任人與收訖證據分欄整理,再處理缺漏與變更。下面的核對方法適合台灣出口承辦作業,實際要求仍依本票服務、航商、港口與貨況確認。
收到訂艙確認書,先核對本票安排
先確認訂艙號、承運人、貨代窗口,以及文件版本。不要只看信件主旨寫「確認」,就把附件當成最新版本;同一訂艙號可能已有後續改船、改設備或其他更新。
訂艙確認書的欄位因航商及產品而異,以下是承辦人的核對建議,並非所有公司都採用相同格式。像 Maersk Spot 條款即有特定設備、船舶、變更與裝載安排,必須連同其適用條件閱讀,不能推成全體航商的通用承諾。
船名航次、港口與預估時間要一起看
把船名與航次成對記錄,再核對裝貨港、卸貨港、轉運安排與最終交貨地。只看同一個目的地國家,仍可能漏掉港口不同、需要轉運,或訂艙服務範圍與買賣安排不一致。
ETD 是預估開航時間,ETA 是預估抵達時間。訂艙確認書有這些日期,不代表原船期一定不變;如果產品另有有限的裝載承諾,仍須讀其替代船、延誤與排除條款。不要把某種產品的特殊約定,改寫成「有訂艙就保證原船準時」。
櫃型、數量與提空櫃安排,誰來確認?
對照實際貨況,核對櫃型與數量、服務範圍、提空櫃地點及可提日期。若貨物有特殊需求,必須讓實際承運與作業窗口確認,不能只靠自己在表上註記。
接著指定誰與拖車核對提櫃、誰準備報關資料、誰負責文件與重量資訊。把工作交給貨代處理,也不表示出口方可以不核對資料。若還不熟悉整體順序,可搭配海運出口流程閱讀。

訂艙確認書的截單、VGM 與進場截點怎麼分?
三者是不同工作。SI(Shipping Instructions)是製單或申報所需的補料資訊;VGM 是載貨貨櫃驗證總重;CY cutoff 則涉及貨櫃場交付作業。即使畫面或通知把它們放在同一頁,也不代表截止相同。
| 事項 | 要完成的工作 | 應保存的完成紀錄 |
|---|---|---|
| SI 截單 | 依本票要求提交製單或申報資料 | 提交版本、時間與收訖回覆 |
| VGM 截止 | 取得合規重量並送至指定窗口或系統 | 重量資料、提交及接收紀錄 |
| CY 或適用收貨截點 | 依場站與服務要求完成交付 | 實際進場或交付證明 |
每個截點都要寫日期、時間與時區
訂艙確認書若只寫日期,還不足以排程。每一項都要記下完整日期、當地時間、時區、提交管道、責任人,以及預計完成時間;若本票另有報關或放行要求,也應獨立列出。
Maersk 台灣出口資訊與其截點表把不同截止分欄,反映這些要求要按服務、港口及航次查詢。沒有通用的「一律開船前幾小時」答案,也不要把上一票的時間複製到這一票。
若需要製作補料,另依SI 填寫與提交處理;重量的取得與提交則可參考VGM 說明。核對時辨識各自完成事件,避免把「資料已寄出」當成全部作業已完成。
VGM 已完成,為何仍不能保證裝船?
IMO 的載貨貨櫃總重說明指出,適用 SOLAS 的貨櫃取得 VGM 是裝船必要條件之一,但不構成裝船權利;資料也必須及早供配載使用。
因此,訂艙確認書、VGM 提交、貨櫃進場與實際裝船,是不同階段。即使重量已送出,仍可能有文件、場站、承運條件或營運限制需要處理。台灣航港局指導原則也區分相關角色與重量資料責任,不能把委託作業理解為無須確認。

欄位缺漏、改船或改櫃型時,應依什麼順序處理?
先在核對表把未知欄位標明,再向貨代或承運人提出具體問題:本票 SI、VGM、場站截點各是哪一天、幾點、哪個時區,應交給誰,以及用什麼回覆確認已收到。
不要用空白表示「沒有要求」,也不要自己補成上一票的數字。收到書面回覆後,註記來源與版本,讓訂艙確認書和排程表能互相追溯。
更新的訂艙確認書,要讓哪些人收訖?
變更可能受艙位、設備、承運人接受與重新報價影響,也可能產生費用。先取得實際窗口確認,再核對更新文件,不能只因已寄出改船郵件,就認為航商已接受。
Maersk 的改船說明提到更新的訂艙確認。實務上可把同一原則用於版本管理:標出新舊差異,核對新的船名航次、截點、提櫃與交付安排,再同步拖車、報關、文件與內部相關人員,並記錄各方收訖。
若只是改一欄,也要檢查相依工作。例如改船可能使原提櫃時間與 SI 截止失去銜接;改櫃型也可能影響設備與拖車安排。只改訂艙確認書檔名,沒有通知執行人員,仍可能有人沿用舊版。

已過截止或安排無法銜接,何時要升級處理?
只要出現截止已過、設備未確認、貨況與原訂不符,或不同窗口回覆互相衝突,就應立即向實際貨代或承運人確認可行選項、費用與新的安排。保留貨況、目前完成項目及相關回覆,讓窗口能判斷。
訂艙確認書不能替你保證晚交一定補得上。還沒收到書面接受前,排程表應保持未確認狀態,不要自行宣告原船已趕上;涉及報關、特殊貨物或責任爭議,交由相應專業窗口處理。
送出前,把核對表變成可追蹤的完成紀錄
一張可用的表,至少包含「事項、要求日期時間與時區、責任人、預計完成、實際提交、接收方回覆、版本或證據」。訂艙號與確認版本放在表頭,資料變動時更新同一份權威紀錄。
訂艙、補料、提單與裝船,是不同完成事件
- 取得訂艙確認書:核對安排與適用條件。
- 完成 SI、VGM 及其他本票要求:逐項保存提交與收訖,不用同一個「完成」欄代替。
- 核對後續提單或其他文件:依實際文件流程確認,不能用訂艙回覆取代。
- 確認交付與裝船狀態:依實際通知及證據更新,不能從進場自動推定已裝船。
這份表是管理工具,不是航商格式或運送契約。遇到確認書與最新通知不一致,先請出具文件的窗口釐清,再把確認結果同步所有受影響人員。
結語:把安排、截止與收訖分開核對
讀訂艙確認書,先認本票與版本,再核船期、港口和設備,接著把各項截止拆成責任人與收訖紀錄。這樣才能知道哪件事真的完成,哪件事還需要窗口確認。
本文提供一般出口作業教學;艙位、船期、費用、場站及個案責任,仍須依最新本票文件與實際貨代、承運人或相關專業窗口確認。


